本报济南讯(李晓峰 周建萍)日前,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获悉,为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青岛市工商局、青岛市编办、青岛市法制办经过半年的梳理、审核,形成了《青岛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 《目录》),在原有381项前置审批事项中,梳理保留了37项工商登记的前置审批事项,仅占原前置事项的9.7%。
本次清理中实行严格依法审查的原则,凡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事项,一律变为后置。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对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还是办理执照后进行审批关系不明确的,也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目前保留的37项前置审批事项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金融领域和邮政电信等领域,全部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置的。
据悉,《目录》已经青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将下发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