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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洪雅县消费维权融入社区
作者:王西艳


  本报成都讯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工商局、县消委会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在洪川镇阳光社区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的模式,成为当地今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一大亮点。
  2013年以来,眉山市洪雅县委、县政府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全县划分为若干社区,落实专业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社区发生的事情,在社区解决,全县聘用的80名社区网格员在排查和协调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中已发挥出重要作用。洪雅工商局抓住这一契机,将消费维权工作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做法有,规范化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12315投诉咨询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将工商监管网格与社区服务网格相对接,明确每1名工商监管员相对应的社区网格员,强化工商监管员与社区网格员日常联系协作,做到监管网格无缝覆盖,及时处理消费纠纷,消费投诉举报处理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相对接。社区网格员发现辖区内经营单位与顾客发生纠纷或出现违法经营、投诉举报等情况时,对简单的消费纠纷现场进行调解处理,复杂的消费纠纷、违法经营和投诉举报等情况立即上报到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系统或直接与对应的工商监管员对接,社区网格指挥中心网上指定工商局,三天内回复办理结果。
  洪雅县工商局、县消委会实行社区网格化监管近半年来,在阳光社区开展新《消法》专题培训2次,社区网格员接受消费维权方面的咨询56次,现场处理简单投诉15件,配合工商所处理投诉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2万元,网上转办涉嫌传销违法行为1件。
(王西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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