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正式施行,其对被侵权人如何自力救济、如何起诉匿名网络用户、如何赔偿损失的三大问题给出药方,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权利。该规定第十八条明确了:“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50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