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消协发布2014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张玉保 本报记者 顾艳伟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了2014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及部分适用修订后的《消法》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数据显示,服务类投诉连续第4年占据“榜首”位置,家电和百货行业为消费欺诈易发领域。桂林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将加大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力度,为山水旅游名城的消费者及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服务类投诉连续4年成“带头大哥”
据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桂林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服务类投诉300件,占消费投诉总量的42.0%,连续4年占据投诉首位。
在服务类投诉中,通讯类服务投诉达110件,引发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无故给消费者开通各种套餐业务,或者取消后又开通;订制的流量包或套餐到期后,通信运营商不主动提示,导致消费者误以为已自动取消,实际上没有取消;固话、宽带移机纠纷及网速和维修问题。
除通讯类服务投诉,有线电视、燃气、旅游、公交、酒店、餐饮、互联网、保险等其他服务类投诉190件,占服务类投诉总数的63.3%。桂林市消协就此表示,今年将加大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和消费教育引导力度,教育广大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消费市场的公平公正。
“家电和百货类商品质量投诉位居投诉榜的第二和第三。”桂林消协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14年,该协会共受理家电投诉150件,比2013年略有上升,手机、电视机、厨房设备、冰箱、空调等家电成为消费者投诉最多的商品。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质量和修理问题以及送货不及时等。百货类商品投诉主要是质量问题,其余的问题为价格、虚假品质表示、营销合同、安全、计量等。
家电和百货经营者易实施消费欺诈
2014年5月份,消费者朱先生在桂林市某商场花费960元购买华帝热水器,回家后发现该热水器使用的燃气是“液化气”并非其标称的“天然气”。桂林市消协人员在朱先生家实地查看后也证实,热水器的燃气种类压力指标显示的确实是液化气的指标。因人为篡改商品标识,桂林消协认为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经调解,华帝热水器供应商同意赔偿消费者3840元。
2014年8月2日,消费者邓先生在桂林市解放东路某家连锁超市购买了一块牛肉,金额为6.4元。回家后发现牛肉包装上注明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都是8月1日。邓先生于8月4日到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桂林市消协调解,超市承认确实出售了过期牛肉,并同意按《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为消费者退货并赔偿消费者500元。
2014年10月,桂林市永福县消费者文先生到永福县消协投诉,称其当年5月购买的某品牌冰箱连续出现无法制冷问题,提出退货,遭到商家拒绝。永福县消协要求经销商举证该冰箱质量合格的证据,商家无法提供该冰箱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最终同意退货。
桂林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修订后的《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该会已利用《消法》的相关规定先后调解成功各种消费纠纷38起,其中多数发生在家电和百货类商品中,不少商家也因此尝到了《消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五十五条的“厉害”。“3倍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等新规正成为破解消费维权难题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