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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定边县工商局调解一起假冒“茅台”酒消费纠纷
作者:王红伟 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王红伟 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假冒“茅台”白酒消费投诉举报。今年3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李某在定边县一家超市购买了10瓶贵州“飞天茅台”酒。饮用时,李某感觉酒的口感与以前喝过的茅台酒不同,怀疑是假酒,便来到榆林市定边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定边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与超市负责人取得了联系,现场对未开启的9瓶“茅台”酒予以确认并当场封存。同时联系了贵州茅台酒厂打假人员,要求对白酒进行真假鉴定。
  3月25日,经贵州茅台酒厂打假人员鉴定,李某投诉的9瓶53度贵州“飞天茅台”酒均系假冒“茅台”白酒,侵犯了茅台白酒的商标专用权,酒厂打假人员出具了鉴定证明。工商执法人员随即启动了“诉转案”制度,对涉案超市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李某的投诉进行调解。
  经协商,超市经营者退还李某全额购物款,并对消费者进行了一定赔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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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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