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珺)高温天气下,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在室内健身场馆锻炼身体,与此相关的投诉也有所增多。刚刚过去的7月,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接到健身类投诉108件,较上月投诉(82件)增长31.71%。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7月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15084件,其中12315、96315两条热线登记投诉12503件,信件、互联网、上门来访等其他形式投诉2581件,接待消费者咨询55687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7.02万元。
今年6月初,消费者何女士在某健身中心办理健身卡,合同注明“开业时间为7月12日,有效期为2015年7月12日到2017年7月11日”,但是商家至今未开业。何女士与商家协商退款,遭到拒绝,于是投诉至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经属地工商部门调解,经营者已给何女士退款。
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通过分析投诉情况发现,消费者办理了健身卡之后,经营者违约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宣传推出不同种类的优惠卡,吸引消费者一次性付款办理,但事后又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承诺;二是商家任意改变服务内容,如营业时间无故更改,改变服务设施或场所等;三是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消费者余下的预付款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四是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有关条款提供退卡、转卡服务,对于双方未约定退卡条款的,经营者拒绝退卡,或设置退卡障碍。
在此,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办健身卡前首先应核实健身中心的资质、经营状态,选择规模大、设备齐全、信誉好的企业;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购健身卡,切忌贪图便宜,避免一次性交款投入太多,得不偿失;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的内容,如服务有效期、退转卡条款等,一旦出现纠纷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