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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士退房时被收取女性用品费用
入住宾馆应注意查验房间内收费用品
作者:程小慧 刘传江


    ■程小慧 本报记者 刘传江
  今年7月13日凌晨入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某快捷宾馆的消费者徐先生,退房结账时,突然发现账单上有一笔38元的消费记录。经询问,商家称是因其打开了房间内一款付费消费品,该消费品属女性健康用品。徐先生强调自己是一个人入住,又是一位男士,不需要也不可能使用女性健康用品,也没有打开该产品包装。
  商家坚称产品打开包装就必须付费,没办法,徐先生只好以成本价支付了25元。随后,徐先生投诉到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商家退回了多收的25元,并向消费者道歉。
  近一段时间来,哈尔滨市消协陆续接到了多位消费者对酒店、宾馆消费纠纷的咨询、投诉,主要反映经营者随意涨价、乱收费等问题。部分消费者在网上预订房间后,发现实体店根本没有房间,或者房间的装修、宾馆服务与网上宣传不符。
  为使消费者入住宾馆酒店时避免受到侵害,哈尔滨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5个方面。
  1.入住宾馆时要先检查房间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有损坏一定要先与宾馆沟通并记录备案,如床单有污点、缺少毛巾、浴巾等,对于房间内摆放的收费消费品,要检查其完整性,以防经营者巧借名目乱收费。
  2.在节假日、旅游旺季要警惕经营者采用虚假打折的方式,诱骗消费者预订房间,随后以旺季客满为由拒绝消费者入住,使消费者不得不选择高价房。
  3.网上预订酒店、宾馆时要保留好线上交易的数据信息,如入住时间、结算方式、价格、服务标准等,保存好相关网页、短信、微信内容,防止经营者随意涨价或自行取消消费者预订的房间。
  4.遇到纠纷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管)、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在与经营者协商过程中要做好证据保留等措施,如录音、录像等以利于维权。
  5.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明码标价义务,在宾馆、酒店房间内摆设的付费消费品,应标明价格、数量、购买方式等商品信息,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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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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