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今年8月,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5户菇农种植的香菇菌种不发菌,颗粒无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万元。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菇农获得了赔偿。
5户菇农认为,香菇绝收的原因出在菇棒上。原来,这5户菇农在松阳县某果蔬专业合作社购买了同一批菇棒。“眼看着别人的菌种长势良好,再过一段时间就有好收成,这样的损失对我们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菇农们向该合作社负责人潘某提出赔偿要求。潘某认为,香菇种植对环境、温度、湿度和原辅材料均有严格要求,并无直接证据证明此次绝收是由菇棒造成的。无奈之下,菇农们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
接到投诉后,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多次走访菇农,并咨询了松阳县食用菌办公室相关专家,分析了此次香菇菌种不发菌的具体原因,作出了科学有效的调查报告,认为菇棒是造成菇农们损失的主要原因。潘某对调查报告的结论表示认可。
调解人员向潘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组织了多次调解会,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潘某向5户菇农共赔偿价值9万元的菇棒。此次涉农投诉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