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文郁
1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辽宁省召开的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去年辽宁省工商系统不断创新观念、深化认识、转变作风,围绕“放、管、服”,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为促进全省创新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辽宁省工商系统将坚持“放、管、服”有机结合,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新成绩。
商事制度改革获各界好评
座谈会上,辽宁省工商局局长李成军首先通报了2015年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情况。沈阳、大连、鞍山、丹东、锦州、朝阳等6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从不同角度,介绍了本地商事制度改革的探索实践。
据悉,2014年1月1日,辽宁省先于全国两个月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同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市场准入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随后,辽宁省又在“三证合一”改革上先行一步,于2015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登记模式,创造了“辽宁经验”,积极推进“一照三号”到“一照一码”的过渡。2015年10月1日,“一照一码”在全省顺利推开,进一步释放了创业创新的市场活力。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5年,辽宁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达到43万户,同比增长14.8%;全年新登记注册企业10.4万户,平均每个工作日诞生新企业400余户;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70万户,同比增长11.7%。其中,企业总量近65万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200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近5万户。2015年,辽宁省新登记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24.6万人,全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总量达1090万人。
辽宁省2015年商事制度改革红利得到充分释放,有力促进了营商环境优化,有效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
坚持“放、管、服”有机结合
李成军表示,经过两年的持续努力,辽宁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成效十分明显、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初步形成、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商事制度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仍任重道远。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辽宁省工商系统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放、管、服”有机结合,突出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注重提升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等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好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李成军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今年,辽宁工商系统将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围绕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完善服务,继续深化放宽市场准入改革,强化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让创业创新更加方便快捷。为此,将扎实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下大气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支撑,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注重提升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建设完善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推动实施全省市场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对于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绩,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冮瑞给予充分肯定。他在讲话中指出,辽宁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促成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对于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动能,社会各界对商事制度改革纷纷点赞。辽宁基本完成了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的顶层设计,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取得了成效。
同时,冮瑞指出,与经济发达省市相比,辽宁市场主体总量还有上升空间。冮瑞要求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继续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扎实推进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