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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商创新“守重”企业监管模式
作者:王照重


    ■本报记者 王照重
  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创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监管模式,2015年以来,该局从强化事后监管、探索社会共治、扶持企业发展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针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监控抽查机制、协同监管机制、助企融资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2月14日,记者从该局获悉,经过一年的努力,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品牌含金量和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褒扬诚信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强化事后监管掌握企业动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释放改革红利,青岛市工商局在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积极转变“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动态监管排查,随时掌握企业动态发展情况,避免出现“僵尸”企业。
  监管过程中,青岛市工商局采用随机抽查、实地核查方式,每年按照35%的比例进行抽查,计划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全部普查一遍。另外,涉及直销经营模式的行业以及投融资、房地产开发和建设、食品生产加工等与民生、安全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重点检查企业日常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避免影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形象。2015年期间,青岛市共发现各类问题200余个,72家企业在动态监管过程中被取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为全面核查企业实际经营表现,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整体质量,形成“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公示管理机制,青岛市工商局依托市政府工作平台开展信息互联和共享,与人民银行、税务、法院、安监、食药、海关等13个部门协同监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采用函询方式,全面掌握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各领域遵纪守法及失信违约情况,对问题企业予以一票否决。
  由于函询范围的不断扩大、相关部门日益重视,2015年,青岛市共有300家企业被有关部门提出异议,比2014年同比增长445%,青岛市初步计划公示企业的函询淘汰率为28.6%,比2014年同比增长358%。其中,某路桥建设公司在法院系统累计有72份拒不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已经成为行业内臭名昭著的“老赖”,被工商部门清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队伍。青岛市目前共有272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因函询发现问题而被取消公示资格,其中涉及海关及税收征管的94家,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的82家,涉及法院、仲裁生效文书执行的60家,涉及质量、安全、环保、建筑工程管理等的36家。
银企对接助企融资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撑。青岛市工商局勇于尝试,以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以“信用融资、扶持发展”为主题,在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中组织开展了银企对接信用融资活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成本高问题。
  青岛市工商局将掌握的1500余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提供给各商业银行,帮助有贷款需求的企业获取纯信用、无担保融资。这一举措既让“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借助政府部门平台,因守信而获益,同时又帮助银行借助政府部门掌握守信企业的资源优势,规避了部分风险,解决了银企信息不对称、银企对接成本高等问题,对于有效提高银企对接的精准率和成功率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为了把银企对接合作推向常态化、规范化,青岛市工商局在青岛红盾信息网设立了“红盾银企家园”专版,搭建起一个借力工商,创新职能,实现银行与企业互通有无、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网上银企对接平台。2015年,该市22家企业办理了信用贷款,筹措资金6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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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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