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承重梁水泥脱落,露出钢筋。
图2:承重梁裂缝。
◆【被投诉对象】西安市珠江新城小区开发商——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交付楼盘未经竣工验收,多户业主家中承重梁出现裂缝
◆【投诉人】赵云飞等多户业主
■本报记者 徐文智 文/摄
家住陕西省西安市北二环井上村珠江新城小区一期C13号楼的赵云飞最近患上了“心病”,看着自己购买的新房里承重梁上的裂缝,赵云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他很担心这栋楼的质量安全,和他一样整天提心吊胆不敢装修入住的100多户业主们,都希望能尽快得到确切的房屋质量评估结果。
承重梁最多有47条裂缝
资料显示,珠江新城小区规划占地1800亩,可容纳8万户居民,2007年首次开盘。
赵云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珠江新城小区一期C13号楼是经济适用房,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在2015年8月31日交房,实际交房时间是9月8日。交房时小区的水电、电梯都不能正常使用。赵云飞表示,这些困难他都能克服。可是,在准备装修时,他发现自家房屋的承重梁部位有多处裂缝。
后来,赵云飞发现整栋楼许多家的承重梁都有裂缝,有的业主家里有七八条,有的业主家承重梁上甚至有47条裂缝。
较真的赵云飞走上了维权之路。C13号楼有144户业主,其中120多户业主签订了维权委托书,赵云飞和其他几名业主成为了维权代表。珠江新城小区开发商——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复维权代表,这些裂缝只是质量瑕疵,并不影响居住。可是看着从一层到顶层的相同位置,许多住户的承重梁上都有裂缝,开发商的这种回复很难让维权代表们信服。“房屋承重梁上这么多裂缝,谁敢安心居住?”于是,赵云飞开始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政府部门投诉。
房屋检测报告胎死腹中
2015年11月,在西安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督促下,珠江新城小区开发商代表和珠江新城小区一期C13号楼的业主代表签订了共同委托第三方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对C13号楼进行整体结构安全检测的协议。
2016年1月8日,开发商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和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正式签订了《建筑工程检测鉴定合同》(陕建筑检[2016]委结字第003号)。2016年1月22日,检测中心在C13号楼的现场检测完毕。赵云飞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检测的工作人员当时承诺10到15个工作日,检测结果就可以出来。
2016年3月9日,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出现了。当日,检测中心出具了《关于中止(记者注:应为终止)珠江新城C13号楼检测鉴定合同的情况说明》,认为“我中心关于该项目正常检测鉴定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且无法保证后续检测鉴定工作正常进行而不受干扰,严重不利于我中心公正地做出评价与判断。有鉴于此,我中心决定终止该检测鉴定合同。”
为何出现鉴定报告胎死腹中的情况?该中心负责人李林告诉记者,检测中心做出了初步的检测报告后,为慎重起见,就相关事宜分别约谈了业主代表和开发商。在2016年2月24日与业主代表的约谈中,部分业主代表情绪激动,对检测工作施加了干扰和影响。
“如果出具这份检测报告就会惹事,就不如不出。”李林说:“检测中心只是技术服务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并不是消费者将来可能索赔行为的依据,只是房屋质量的判定依据。”
对于李林的说法,赵云飞表示异议。“在出具报告前找业主代表和开发商征求意见的做法,能够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吗?”赵云飞对记者说。
经过多次联系,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党姓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C13号楼的房屋质量投诉一事,她没有获得授权对媒体记者发表看法。
涉事楼盘未经竣工验收
西安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安质安站)徐科长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珠江新城小区一期C13号楼在交付业主之前,并没有经过竣工验收。徐科长说,开发商应当在7个工作日之前通知西安质安站,对工程的验收进程进行监督。但是,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并没有提出申请,也就没有进行备案。为此,西安质安站于2015年11月16日以市建质纠字[2015]第076号做出了《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通知书中表述,“经我站检查,发现你单位开发的珠江新城一期C13号楼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已交付使用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15年11月23日前改正上述行为。”
赵云飞告诉记者,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有几户人家在2015年年底收房时,开发商仍没有提供符合规定的竣工验收报告。徐科长告诉记者,2016年3月,西安质安站已经向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现在此事已经进入了处罚程序。
发稿前,记者获悉,经多次协商,西安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和C13号楼业主代表签订协议,双方同意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C13号楼进行整体安全和质量检测。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