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青山
安徽消费者朱先生3月10日通过深圳市腾邦国际商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网站购买了一张北京至广州,三张广州至北京的头等舱机票,订票前该网站显示所购机票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南航)明珠头等舱(6.5折),购票后确认订单中也显示其所购机票为头等舱。但朱先生在中航信系统中查询发现,所出客票实际为经济舱客票。朱先生认为腾邦国际涉嫌商业欺诈,遂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广东省消委会即向腾邦国际了解情况。腾邦国际客服回应:由于南航网站系统升级导致舱位变更,南航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消费者可以退票,如果坚持要乘坐,就要看当天头等舱还有没有空位,如果没有,就要改签,等到有空位时才能乘坐头等舱。
调解过程中,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出现这种情况是因南航在今年3月对各字母所代表的舱位等级做了更改,更改前的A舱代表头等舱,更改后的A舱却是经济舱,而南航网站却没有及时更新,因此导致消费者订购的“头等舱”(A开头)实际是经济舱。
广东省消委会就此向南航核实,南航承认出现以上问题确实是系统对接原因所致,但坚持认为消费者所付的票款就是经济舱的价格,不同意免费直接为消费者升级为头等舱。
经多次调解,当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朱先生已经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投诉。
【案例点评】
本案中头等舱变经济舱,系由于南航舱位代号变更,而未及时更改所致,不能以此推脱责任。
作为承运人,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头等舱机位变更为经济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构成违约。作为国内年客运量较大的航空公司之一,面对众多的乘客,南航应当勇于承担企业责任、社会责任,积极解决消费者的问题,为其系统升级导致的购票信息错误承担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