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江西部分旅游景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
作者:朱海


    

  本报南昌讯(记者朱海)作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大省,如何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怎样把旅游大省建成旅游强省?江西省给出的答案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7月8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井冈山、三清山、婺源、景德镇等旅游景区率先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试点工作,为擦亮“江西风景独好”这一金字招牌做出新的贡献。
  江西省消协秘书长辜志明介绍说,当前,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指出,“旅游是我省现代服务业中最有条件率先崛起的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是实现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三大工作主题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为此,江西省工商局、江西省消协决定,以贯彻落实旅游强省战略为目标,以整合旅游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资源为抓手,通过开展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努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试点景区树立一批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使该景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此次试点范围为景德镇市的陶瓷市场(店)、井冈山风景区的天街市场、婺源县和三清山风景区,所在区域的经营者必须符合以下5个条件方可申报参与:一是自愿参加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申报工作,有健全的创建工作制度,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社会责任意识强;二是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管理,自觉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和年报制度,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无不良信用记录;三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优异,明码标价,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误导消费者,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四是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公开并自觉践行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热心公益事业;五是严格执行《消法》和《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对消费者投诉的有效处理率须达到100%,处理满意率须达到95%,自觉履行首问负责与先行赔付制度,依法履行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法定义务,力争做到消费投诉不出店。
  江西省工商局副局长刘建华告诉记者,江西的创建工作由试点地区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负责,当地消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严控制数量,确保创建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能进能出、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在2016年底前取得实质性成效。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江西部分旅游景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店”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