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杨宝学 记者刘传江)日前,《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印发了《关于加强白酒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今后,监管部门将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对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对白酒经营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据悉,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白酒中甲醇、氰化物、塑化剂、甜味剂的检测,将白酒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同时,监管部门还将严厉打击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却生产加工白酒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