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连日来陆续收到滨海之窗花园小区业主投诉,称新物业公司进驻后,原物业管理公司——滨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物业)拒绝退回预收的停车费、装修押金等费用。业主们要求滨海物业立即采取措施做积极有效处理,并制定退款计划及安排,逐一退还相关涉事权利人预交费用。
据介绍,深圳滨海之窗花园小区自建成后一直由滨海物业负责管理,因物业管理合同到期,今年5月1日新旧物业公司进行正式交接。但交接当天,滨海物业并没有到场进行交接,导致近3个月来,小区停车场处于无序状态。业主预交给滨海物业的停车费迟迟未得以退还,如今小区停车陷入无序状态,涉及1000余户,估算涉及金额逾100万元。
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全面调查。8月11日上午,深圳市消委会对业主代表及滨海物业进行了公开约谈,在约谈会上,滨海物业对预收业主停车费的事实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为逐户退费依据的确定。滨海物业以相关记账凭证丢失、无法有效核对为由拒绝退还预收的停车费用,业主代表对此表示无法接受。
经调解,滨海物业和业主代表双方同意先确认记账凭证等重要资料,包括预交费登记表一本、装载缴费系统的台式电脑一台及财务记账的台式电脑一台。深圳市消委会要求物业公司以更大的诚意面对业主的反映和诉求,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协调,避免矛盾升级,引发群体案件,对社会和谐产生不良影响。深圳市消委会表示,将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跟进事态发展,尽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