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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工商
“双11”谨防低价促销噱头
作者:刘晓荣 贾珺


  本报讯(刘晓荣 记者贾珺)在“双11”购物狂欢节到来之际,各色各样促销方式频出,其中隐藏的消费陷阱及购物风险也层出不穷。对此,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发出“双11”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追求低价,科学合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大宗电器商品应先验货再签收。消费者在购买大宗电器商品时,收到商品后,最好不要自行拆封安装,应先验货再签收、安装,避免由于自行开封安装后发现商品有损坏,商家拒绝理赔的问题发生。
  二是“秒杀价”“限时抢购价”购买需细心。很多商家在“双11”当天推出各种低价促销噱头,在低折扣标价前,部分商品原价可能已被抬高,低价策略只是幌子。
  三警惕商家提高退货门槛不予退换货的非法手段。消费者下单前要看清商家的“告示”,避免选择不良商家。退货商品需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不可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
  四是赠品也可合理维权。很多商家为增加收益采用附赠礼品、商品的行为吸引消费者,但赠品质量参差不齐,不少消费者默认此问题属于正常现象。《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附赠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赠品也应保证产品质量。
  五是大型电商网络交易平台投诉维权绿色高效。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网络交易平台,通常有处理消费投诉的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小额先行赔付制度。消费者遇到问题可直接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第一时间在电商后台进行快速高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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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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