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讯(记者冯铁飞)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柳巷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与山西神州伟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中标明验收之后再付尾款,但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多了2000元的增项,装修公司要求交钱后才动工。消费者认为装修公司这一要求不合理,希望工商部门予以解决。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多次到企业沟通协调。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协议,施工方立即开工,按原合同订立条款执行。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