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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虚假宣传 消费者获赔500元
作者:李彬 郭惠民 朱海


  本报南昌讯(李彬 郭惠民 记者朱海)近日,江西省泰和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网店虚假宣传引发的纠纷,消费者不仅拿回79元货款,并且按《消法》相关规定,获得500元的赔偿。
  前不久,泰和县消协收到山东省消费者鹿某的投诉信,称其于2016年11月12日在天猫商城某泰和县注册经营的网店购买了一瓶“农家菜籽油”,花费79元。收到货后,鹿某发现实物与商家网页宣传的“营养健康,一瓶搞定”“农家自榨菜籽油”等内容不符,商家有误导、欺诈消费者之嫌,要求有关部门责令商家立即停止欺诈宣传行为,退货退款并给予500元赔偿。
  接到投诉后,泰和县消协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基本属实。通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该公司承诺立即整改,消除影响,并保证今后要如实宣传。同时,退回消费者货款79元,另赔偿500元。
  泰和县消协负责人表示,虽然只是一句不经意的广告语,商家却为此付出了代价。希望商家在宣传产品时,严格遵守《广告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用语,实事求是,严禁使用绝对化用语,杜绝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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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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