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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工商提示
切莫因不诚信行为失去消费者信任
作者:王京河 贾珺


  本报讯(王京河 记者贾珺)1元钱虽少,却能反映出经营者诚信经营的态度。日前,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北下关工商所、消协北下关分会调解了一起1元钱引发的消费纠纷。事后,北下关工商所、消协北下关分会提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不要因不诚信行为丧失消费者的信任。
  不久前,消费者李先生路过一家食品店时正好口渴,就购买了一瓶饮料,打开瓶盖时发现自己中了一个小奖,瓶盖显示“1元乐享”,饮料的外包装上明确告知:“如果中奖,即可在各售卖点实现兑奖”。李先生满心欢喜地回到食品店兑换奖品,但商家却以各种理由不予兑换。反复交涉,对方就是拒绝,李先生当即向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进行了投诉,要求商家尽快兑奖。
  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北下关工商所、消协北下关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及被诉方取得了联系,经工作人员的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兑换了1元现金,消费者表示认可。
  海淀工商分局北下关工商所执法人员表示,尽管这起投诉涉及金额很小,但消费者依法维权,是正当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厂家设立的中奖规则及领奖方式明明白白印制在了商品外包装上,这就形成了交易的约定,而商家销售这种饮料,也并没有其他的告知事项,就是理所当然默认许可行为。如商家在销售前告知消费者李先生,或在店内张贴告示:“如有中奖,请到厂家指定的兑奖点兑换,本店不予兑换”,则商家尽到了告知义务,也就不会发生此类纠纷。经营者既不张贴告知,也未口头告知消费者,却在事后拒绝李先生的兑奖要求,就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海淀工商分局北下关工商所、消协北下关分会给予经营者相应提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莫因不诚信的行为丧失消费者的信任。1元钱虽少,同样能够折射出经营者对于诚信经营的态度;1元钱不多,但却反映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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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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