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日前,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消费维权宣传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消委组织维权工作和优秀维权人物先进事迹,拓宽消委组织对外宣传平台,扩大消委组织社会影响力。《通知》要求,要积极建设消委组织自身宣传平台,主动适应网络时代新媒体发展要求,积极建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网络宣传工具,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工具及时向社会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消委组织工作;要认真做好消费维权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消委组织维权工作的报道,积极向《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等报刊杂志投稿;要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及年主题宣传,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深入宣传年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