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讯(记者万晓东)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2016年网络购物专题投诉情况,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提示和参考。
统计显示,消费者针对网购平台的投诉主要集中在3方面:1.承诺不能兑现;2.不能及时履行法定责任;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宣传承诺无法兑现,表现为消费者网购空调宣传买贵就退,经营者后期降价,消费者申请退差价被设置障碍。消费者“双11”网上拍下热水器,暂时没货,需等1个月左右送货;消费者“双11”网上选购液晶电视,页面显示注册可以点击领卷,消费者手机、电脑注册后均不能领取;网购洗衣液,收货后发现货不对板,联系卖家换货迟迟没有收到;消费者网购柔顺剂,网页宣传“买一送一”,收货没有赠品,卖家赠品无货。
不履行法定责任,表现为消费者“双11”网购衣服,收货后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联系卖家退货,卖家却不予理睬;消费者网购皮衣,卖家与快递互相推诿,不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网购自行车,车轮不圆骑行颠簸,卖家不认可质量问题,推诿快递“野蛮装卸”造成。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表现为网购进口大虾,卖家提供的快递单号,消费者查询不到,卖家不予补发;消费者乘坐网约车,司机将消费者送错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