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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提高直销业认知度和美誉度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副局长 白京华
作者: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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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践诺·自律·共赢”。这个主题有助于直销企业履行承诺,强化社会责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直销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
  围绕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我重申几点意见:
  一、适应社会消费的新需求、新变化,确保产品质量,实现供给与需求的良性互动。
  供给侧改革是国家着眼经济发展的全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与供给侧改革对应的就是需求和消费。目前,居民在消费理念、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改变,直销企业应当适应这些变化,提高有效的供给能力,引导直销领域的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方向转变,切实维护好直销行业内供给和需求的良性互动。
  实现这种良性互动,产品质量是根本。产品是企业最好的形象代言人,特别是对于直销企业来说,目前的六大类直销产品和居民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一定要把产品质量当做企业的生命线来管理。
  二、直销企业要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如实宣传,履行好退换货义务,防范盲目扩张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对此,希望各直销企业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直销员,特别是经销商的管理,避免虚假夸大宣传。要培养直销员,特别是经销商良好的商业道德和从业心态,在推荐产品时不要盲目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功效等,更不能随便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特殊功效。
  二是要履行好退换货义务。售后服务是直销经营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直销模式的优势所在。《直销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退换货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直销企业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冷静期制度,进一步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保障,切实承担无因退货的义务,免除消费者选择直销渠道的顾虑。
  三是要避免盲目扩张,不得夸大收益回报,不要鼓励直销员、经销商大量屯货。近年来,不少企业出于快速占领市场、提升业绩的目的,盲目扩张,在各地通过举办招商会、加盟会,大量发展直销员、经销商、加盟商、代理商,承诺快速致富,诱导其大量屯货,个别企业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集资甚至欺诈。
  下一步,监管部门也会采取相应措施,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直销企业要践行承诺,继续履行好社会责任,促进直销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去年召开的2016中国直销行业规范发展国际交流研讨会上,59家直销企业联合签署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对规范、自律、诚信经营做出了庄严承诺,但承诺之外更重要的是实际行动。
  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近年来许多直销企业的确是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成效,希望所有的企业继续自觉、全面、规范地履行法律社会责任、经济社会责任和道德社会责任,为直销行业创造良好的声誉,促进直销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过去一年多以来,在中国消费者报社的积极倡导下,直销企业自发成立的“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盟”在服务直销企业履行承诺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发挥了良好的平台作用,希望联盟能够继续将这种作用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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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D05 版: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3·15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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