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当初报名时,我已经明确告知驾校我只上了三年的小学,就是担心科目一和科目四考不过,驾校说没问题保证能过。现在我没有考过,找驾校退钱对方不给退。”近日,家住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中丁乡的刘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自己报考驾照被“忽悠”的经历。
考试没有通过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今年57岁只上过三年小学,看到周围的同事都在学开车也想试一试。2015年11月4日,刘先生去滨州市阳信县大伟驾校咨询,说自己只上过小学三年级,担心科目一和科目四考不过。驾校的工作人员说没有问题,保证科目一和科目四考过。刘先生就报了名,交了2200元报名费。
此后,刘先生参加了两次考试,都没有通过,咨询驾校,校方回复称“要么再考要么就别学了”。刘先生不打算再学了,找到驾校要求退学费。驾校称,刘先生虽然没有考过但是已经占了驾校的名额,学费不能退。
驾校不愿退费
近日,滨州市阳信县大伟驾校赵校长在电话里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刘先生是在庆云县分校报的名,“现在政策规定,一车6个学员,考过一个才能再进一个新学员。由于刘先生一直考不过,我们也一直无法招收新学员”。
记者问驾校为何不退刘先生学费?赵校长说,驾校一共收了刘先生2200元钱,考试费710元已经无法退了,教练提走了300元介绍费,还剩下1000多元,“因为刘先生考不过,驾校这两年少招收了十几个新学员,少收入不少钱,还怎么给他退费啊”。
违约方须担责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认为,应当依据双方的合同来分析问题,若驾校没有和刘先生签订培训合同,则涉嫌违规;若驾校在刘先生学驾照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不兑现承诺等问题,则涉嫌违约。
驾校作为培训服务单位,应该向学员提供事先承诺的驾驶培训服务,定期安排学员进行驾驶项目的培训和考试。如果驾校违约,导致学员预期目的不能实现,学员可以要求驾校返还学费。如果驾校在提供服务中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驾校承担相关责任。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云鹏认为,驾校在招生宣传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夸大宣传,承诺违法违规的事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商。刘先生作为消费者更应明白,不刻苦练习,通过不法渠道获取驾照,将来上路对人对己都不利,建议双方根据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执行。如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到工商部门或交通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