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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无法网签 费用退还
作者:方金华 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方金华 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大渡口区消费者雷女士与重庆庆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大渡口分公司(以下简称庆展经纪公司)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缴纳定金、团购费、中介费等共4万元。但所购房屋由于还在抵押期,不能网签。雷女士要求退款遭拒,经重庆市工商局大渡口区分局跃进村工商所多次调解,庆展经纪公司近日将4万元退还给了雷女士。
  3月31日,雷女士与房主平先生及庆展经纪公司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以67万元的价格购买绿云秀小区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二手房屋。合同约定,雷女士向庆展经纪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及团购费、中介费2万元。
  合同签订后,雷女士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已被抵押,处于限制销售状态,无法网签。雷女士随后多次与平先生、庆展经纪公司协商解决方案,平先生表示愿意解除合同,但庆展经纪公司认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只负责提供房源信息,并无查实房源状态义务,因此拒绝退还团购费、中介费。
  无奈之际,雷女士向跃进村工商所进行投诉,所长甘杰立即组织展开调查,搜集了房屋买卖协议、缴款收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在调解过程中,甘杰指出,庆展经纪公司作为房屋中介机构,在交易中应承担准确报告交易机会、尽职提供媒介服务等义务。但实际上,庆展经纪公司未能尽到房屋审查义务,致使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无法继续履行,严重损害了雷女士的合法权益,因此责成庆展经纪公司退还雷女士定金、团购费、中介费共计4万元,并将该案作为案件线索,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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