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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快速审结预付卡群体纠纷
作者:宝萧 奇峰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宝萧 奇峰 记者薛庆元)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宝应县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由该县人民法院与消协联手建立的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宣判了首起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当庭判令健身会所及其实际经营人解某向提起诉讼的第四批21名会员返还剩余服务费共计两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10月,宝应县的一家健身会所突然关门,300名消费者所办会员卡内余额无法取回,部分会员投诉至消协,后因店主“失联”,投诉无果,消协支持诉讼,今年7月起,有116名会员先后到宝应县法院起诉。依据诉调对接有关规定,宝应县法院“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在消协开庭审理了这起群体消费纠纷案,当庭判令健身会所及其实际经营人解某向提起诉讼的第四批21名会员返还剩余服务费共计两万余元。期间,此前拿到判决书的会员,已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宝应县消协秘书长乔修林介绍,该县消费巡回法庭成立于2012年3月,是扬州市首个消费纠纷巡回法庭,进一步夯实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基础。法院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法庭受理并审判案件,消费者投诉如在消协调解不成,可直接通过巡回法庭递交诉状,既体现了司法的严肃性,也体现了消费纠纷处理的灵活性,简化消费维权程序,缩短维权时限,打通了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同时,法庭依法实施简易诉讼程序,按照“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原则,简单、快捷、经济地审理和执行相关案件,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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