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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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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互联网保险无疑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靓丽的风景之一。不过,在“三马”推出众安保险时,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互联网保险能成为一个现象级概念。
  根据《2017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的梳理,互联网保险主要经历了“三级跳”:“一级跳”是线上渠道的开拓,“二级跳”是基于线上场景的扩展 和新技术的应用提高保险业务流程的互联网化程度,“三级跳”是产业链生态重塑。
  腾讯微保日前携手腾讯用户研究与体验设计部发布的《2018年互联网保险年度报告》显示,互联网保单量在5年间增长了18倍,75.2%的网民接受互联网购险,包括微信在内的支付渠道成为互联网购险的首选。
提示
网络保险切勿随便投
  中国互联网保险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1997年底,中国第一个面向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内部信息化管理需求的专业中文网站——互联网保险公司信息网诞生。此后多家保险公司相继上线网站。2012年,互联网保险首度迎来爆发。在这一年淘宝的“双12”购物节期间,国华人寿凭借理财型产品取得了三天保费破亿元的业绩,震惊行业。更为标志性的事件是2013年11月国内乃至全球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保险正式成立。此后,又有三家互联网保险公司相继成立,包括安心保险、泰康在线以及易安财险。
  尽管互联网保险因其购买便捷、产品丰富等特点,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同时也存在各种风险隐患。2015年7月,原中国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正式出台。此后,又多次就网络互助计划、网络保险等发布风险提示。2018年4月,新设立的中国银保监会揭示了互联网保险的三大风险。
  一、“吸睛”产品暗藏误导。有的保险机构为片面追求关注度和销售量,推出所谓的“吸睛”产品,存在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等问题,涉嫌误导消费者。
  二、在线平台暗藏“搭售”。某些在线平台在其票务、酒店预订页面通过默认勾选的方式销售一些保险产品,未明确列明承保主体或代理销售主体,未完整披露保险产品条款等相关重要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三、“高息”产品暗藏骗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往往涉嫌非法集资,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要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等,结合条款内容决定是否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不要轻易被某些“吸睛”产品的宣传噱头误导。同时,要评估自身保险需求,选择购买符合自身保险保障规划和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不要轻信保险产品“高息”宣传,避免遭遇非法集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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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版:3·15消费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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