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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下发提醒告诫函
经营者操纵市场价格将被严查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2月5日,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获悉,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确保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该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基本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的提醒告诫函》,经营者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重罚。
  告诫函中明确,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民生商品价格管理的通知》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函明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经营者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6种价格违法行为,违反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较重的可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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