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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送达后无法开机
保价2万元 德邦快递只赔付1000元?
作者: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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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激光台外包装破损明显。
图二:无法开机的激光台。
■本报记者 张恒
  “我担心在快递运输过程中电视机有闪失,专门保价2万元,没想到收货后电视不能开机,德邦快递却只答应赔1000元。”辽宁省大连市消费者邵先生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讲述了他使用德邦快递的经历,并告诉记者,经过60多次投诉与交涉,问题至今未解决。11月17日,他向记者表示,他已将德邦快递起诉至大连市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已受理此案。
快递送达后电视无法开机
  9月5日,邵先生通过德邦快递,将去年花1.3万余元购买的75英寸激光电视从吉林快递到大连,该激光电视包括一个显示屏和一部激光台。因电视才使用一年多,为保险起见,他支付224元运输费后,又交了120元的保价费,保价2万元。德邦快递上门为邵先生的激光电视进行了包装,用的是该品牌电视的专业包装箱。
  9月7日,激光电视送达大连。邵先生回忆说:“激光台和屏幕是两个包装,当时快递员把屏幕送到家里,激光台放在了小区门卫处,我取货时发现激光台的外包装有破损。”
  记者在邵先生现场拍摄的两张交货图片上看到,激光台的外包装破损口比较大,包装屏幕的外包装也有破损。记者在包装激光台的破损口旁看到包装箱上清晰印有“贵重物品,小心搬运”的提示语。
  随后,邵先生联系该品牌电视售后人员上门安装,没想到安装完成后,电视无法开机。邵先生向记者解释说:“售后人员初步判断是激光台损坏,因为里面有响动,应该是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装箱前,我在旁边站着,啥动静也没有。”邵先生立即联系德邦快递要求他们上门查看原因,“德邦快递在没有上门查看的情况下,直接给出赔偿300元检修费用的解决方案。”邵先生当即表示无法接受。
  邵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考虑到电视尚处于“三包”期内,如果人为损坏,今后无法再享受“三包”,才投了2万元的保价。
  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邵先生与德邦快递大连公司、德邦总部进行了数十次沟通,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德邦拒绝承担隐性损失
  邵先生向大连12315、邮政等部门进行投诉后,德邦快递称可以赔付1000元的检修费用,确定损坏原因后再进行二次定损,但不保证能承担所有维修费用。《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致电德邦快递客服进行采访,客服王经理告诉记者,他们给邵先生的1000元是检修费,因为电视激光台外表没有破损,因此需要对电视机进行检修,确定是否为运输途中损坏,如是,再在保价范围内进行赔偿。并表示,德邦快递收保价费并承诺2万元的保价,赔付依据一是电视机损坏程度,二是电视机实际价值,三是电视机的保价价值,德邦快递综合后再进行相应的赔偿。
  邵先生告诉记者,激光电视的生产厂家明确表示,该电视激光台目前尚在“三包”期内,如果人为打开,人为损坏,这台电视机的“三包”权益就会终止,这是隐性损失,德邦快递应该赔偿。但德邦快递客服专员表示,他们无法承担这部分损失。
生产销售运输环节如何确定风险转移
  大连市开发区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证明德邦快递在运输过程中让邵先生的电视遭遇严重的损失,需要举证究竟责任在谁,或者找一家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物品的损坏价值超过2万元,那德邦快递不仅要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还要支付鉴定费用。但由于双方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消协组织无法调解。
  该负责人还表示,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选择通过快递运输各种大件物品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因运输中破损、摔坏引发的服务纠纷,正成为消协组织调解的新难点:一是损坏的责任、损坏的程度难以认定;二是不少消费者在选择快递服务时,往往没有选择保价,造成赔付数额与损失差距较大。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岩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快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具体到本次事件,如果快递包装有一定破损,但是电视激光台在签收时外观没损坏,消费者签收后安装时才发现无法正常使用,需要证明无法正常使用的原因。在原因确定后,由相关的责任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在运送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则快递公司应当在保价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图片由消费者邵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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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调查·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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