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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餐饮消费调查报告
光盘消费理念逐步形成
作者:李建


      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建)日前,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反对餐饮浪费,你我一起行动”消费调查分析报告。调查显示,河北省内大部分餐饮企业能够主动提示或提醒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近七成餐饮经营者能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食品。
  据悉,此次消费调查活动通过河北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以调查问卷形式在网上进行,参与人群覆盖全省,有两万余人参与。《反食品浪费法》和河北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调查显示,九成以上消费者认为就餐的餐厅提示到位。其中,70%的消费者表示餐厅在显眼处张贴或摆放了反对食品浪费标识;25%的消费者表示餐厅服务人员有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就餐。
  餐饮门店提供不同分量选择的服务,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这样可以避免食材、资金浪费。调查显示,68%的消费者表示餐饮店提供了不同规格的餐品,21%的表示餐饮店偶尔提供,10%的表示餐饮店未提供过,还有1%的消费者表示不清楚。说明餐饮企业提供定量餐饮的经营理念和消费者“吃多少选多少”“饭菜多少,光盘正好”的消费理念正在逐步形成。《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提供自助餐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
  调查显示,61%的消费者表示餐厅有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26%的消费者表示偶尔告知,17%的消费者表示餐厅未主动告知。《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调查显示,69%的消费者表示自己购买的外卖其平台页面“有食品分量、食品规格”提示;41%的消费者表示“有建议消费人数信息”。此外,76%的消费者表示自己常用的餐饮外卖平台有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针对这一问题,本次对“您关注的相关视频音频网络平台是否有宣传量大多吃等浪费食品的节目”的调查结果显示,73%的消费者选择了“有”,24%的消费者表示“无”。说明相关网络平台应加强企业自律,认真履行平台责任和法律责任,禁止制作、发布、传播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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