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消费者刘女士用“美容贷”购买了58888元的封闭式减肥美体训练项目,1个多月后却无明显效果,刘女士要求退款遭拒。经上海市金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消费者获得8000元退款。
记者了解到,刘女士在上海某美体训练中心购买了封闭式减肥美体训练项目,并通过商家推荐的“美容贷”支付了58888元,商家承诺21天后就会有明显效果。然而,一个周期下来,并没有达到训练营承诺的减重最低标准。于是刘女士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却出具合同,表示一些学员运动基础薄弱,需要通过跑步等方式逐步提高心肺功能后再进行高强度训练,并不承认有当时的约定,但可继续为学员提供免费的训练营项目服务,刘女士对此表示不认可。
金山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刘女士的投诉后,立即与其核实,根据其提供的付款凭证、与商家沟通情况和书面协议,确认双方存在矛盾纠纷。刘女士表示,减肥美体的流程较多,使用的器械、运动时间和饮食睡眠等也有强制规定,自己一直严格按照训练营流程进行训练,然而训练1个多月后不仅无明显效果,还要为“美容贷”继续还款。训练营负责人则称,训练刚开始有效果,后期不太明显,可免费继续为刘女士提供项目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因双方各执一词,针对应退还金额的争议,经工作人员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解,美体训练中心退还刘女士8000元,并继续免费提供两周项目服务,同时签订退款协议书。
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指出,本案中,在有无效果上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认定,比如减肥美体的比例以及需要的训练期是否符合约定。如果刘女士有证据证明其按照训练中心要求做了训练,减肥没有达到相应的效果,则可以要求退费,如果达到了相应的阶段效果则不能退费。
●消费提醒
谨慎选择减肥美体服务机构
上海市金山区消保委、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谨慎选择减肥美体服务机构,全面了解其资质和口碑。对于成立时间过短、受过行政处罚、有过纠纷诉讼的,对于法人代表、股东有关联企业的,企业进入、退出市场频次高、时限短的,均要谨慎选择。
要谨慎选择美容网贷,理性评估风险,慎重签约下单。消费者要理性认识自身经济状况、还款能力,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合规贷款机构,仔细核算日利息、月利息、年利息,以及相应的逾期利息,准确了解无力还贷面临的征信风险。签订网贷合同时,不要轻率地假手他人操作,合同要明确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利息计算、逾期责任等内容。
签订项目明确、内容详细、权利义务对等的合同,并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对减肥美体项目的名称、持续时间、服务次数、单价、总价、减肥美体效果、效果达成与否确认标准、违约责任承担、退费情形描述等,合同要有明确约定。
在减肥美体服务前后均要拍摄双方认可的照片与视频,便于效果比对与责任追溯,并要妥善保留付款凭证和消费记录。
(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