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连云港、镇江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王国丰 本报记者 薛庆元
随着经济飞速发展,消费领域问题复杂交织,消费纠纷需要加强协作,多元化解。围绕中消协2021“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江苏省积极探索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机制,创新了“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一院一品牌”等纠纷联动化解模式,优化了消费环境。
“一码通办”办出维权“加速度”
苏州市消保委将“智慧315”微信公众号中的律师咨询功能、视频会议室调解功能与江苏法院微解纷小程序中的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调解、立案、线上调解功能集成为消费纠纷码,便于消费者“一码通办”,提高消费纠纷化解效率。
同时,联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一院一品牌”服务为民工作机制。通过推动10家基层法院与当地消保委分别创建各具特色的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品牌,如汽车消费、互联网消费、旅游和婚纱消费、商品房消费等品牌,有效化解纠纷。此外,苏州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与消保委同步开展“消费纠纷联动化解专项竞赛”,激励特邀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有序、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优势凸显
“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快速、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大大提升了消保委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作用和效力。”连云港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11月,连云港市消保委通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成功解决一起已起诉至法院的消费纠纷案件。从2020年起,连云港市消保委就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市消费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对起诉到法院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由市消保委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既吸纳了法院程序规范、公信力强等特点,又调动了消保委调处机制灵活多变的优势,大幅节省了维权成本和时间。
常州市消保委则通过支持消费者诉讼切实解决消费纠纷。2021年,溧阳消协受理并调解2起经营者滥用定金罚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投诉的案件,但经营者对调解意见置若罔闻。溧阳消协支持消费者诉讼,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泰州,市消保委在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等建立“郑美琴消费维权工作室”27家,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在宿迁,依托“四位一体”平台,即联席会议制度、投诉举报热线、大众传播媒介和公益律师委员会,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维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