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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 信用赋能
沈阳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监管有的放矢,施策靶向发力。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近年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大监管”;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有效地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统筹领导 全面规范
  8月8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庆章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沈阳市于2018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目前,全市已有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31个部门纳入小组成员单位,市内13个区、县(市)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副区、县(市)长担任负责人的协调机构,负责区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工作。
  多年来,沈阳市高度重视通过建章立制达成规范监管,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印发后,进一步制定了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沈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根据工作实际,先后进行了两次更新完善,明确了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抽查领域由35个扩大为39个,抽查事项由74个增加到77个。
涉企信息 公示共享
  为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沈阳市制定了《沈阳市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引》,引导纳入市本级“双随机”监管机制的31个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统一规范的抽查工作指引清单,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统筹组织各级监管部门完成对监管事项的梳理,更新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886项、重点监管事项清单1941项,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同步公示。
  经分类后,沈阳市的121万户经营主体、9050户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主体全量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库;市区两级9441名监管人员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在专业领域还吸纳专家、学者入库。上述“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维护,实现抽查事项、经营主体、执法人员的实时更新。
  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沈阳市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截至目前,该市已归集公示涉企信息207.69万条,总量排在辽宁省首位。
分类监管 宽严并用
  在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过程中,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还制定了《沈阳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归集各级各类监管数据,给企业进行精准画像;与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构建起信用风险三级指标体系,对市内36.3万户存续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为上级部门做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监管部门据此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工作安排,统筹组织全市抽查检查计划填报,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利剑高悬”,加大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无事不扰”,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抽查频次,使守法者畅行天下,令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给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实践由政府统一领导、依托统一监管平台、依据统一监管规范、N个部门各司其职的“1+1+1+N”跨部门联合监管模式。
  王庆章表示,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不断创新和丰富工作机制,以“信用+智慧”双赋能,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全力推动市场监管的高质量发展,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中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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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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