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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
广东深圳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
作者:黄劼

  本报深圳讯(记者黄劼)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8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合规指导会,药品经营企业、第三方平台企业代表70余人现场参加,约1000名药品网售从业人员线上参会。
  《办法》自去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药品网络销售踏上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为互联网领域药品流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此次会议围绕《办法》出台背景、关键条款、企业责任、线上处方展示、审核和禁止网售药品种类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解读。同时,公布了自《办法》实施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网售药品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加深了企业对《办法》的理解,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更好地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突出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实施药品网售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追溯等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严格审核查验药品处方,对照《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自查所经营的网络销售品种,强化守法责任意识,严守药品安全底线。同时,第三方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借助自身技术和管理优势,定期对入驻商家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核和管理,加大对平台内网络交易信息的监测力度,积极配合开展产品召回、风险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入驻企业,及时将相关线索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做好违法违规调查处置。
  会上,第三方平台企业代表和知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共同签署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将严格履行药品网售新规,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药品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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