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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消保委提醒
理性添置开学新“装备”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随着开学季到来,家长和学生纷纷为新学期添置新“装备”。2月26日,山东省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家长、学生提升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理性健康消费。
  中小学生在购买文具用品时应查看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警示用语等内容,根据实际需要选购,看清产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等;警惕色彩鲜艳、造型可爱和带有香味的文具,尽量不要购买有香味、异味及价格过低的文具。
  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外观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不要购买“三无”产品,远离学校门口和校园周边无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流动商贩。
  当发现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部分大学生购物注重看名牌、选名牌,觉得越贵越好。而父母出于“犒赏”心理为孩子购置了名牌平板电脑、手机、照相机等,催生了大学生盲目攀比的现象。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家长要根据实际需要选购学习用品及电子产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勤俭节约的美德,理性对待商家各种促销活动。网购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的购物平台,不轻信各种渠道接触到的“低价”网站和来历不明的网站,避免误入钓鱼网站上当受骗。
  在办理信用卡时,大学生要明确使用信用卡必须承担诚实守信的信用责任,办卡前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条件和实际消费需求,不要一味追求高透支额度,盲目跟风办卡。办卡时要问清使用规则,消费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足额还款,不要委托他人代办信用卡,不要将身份证件转借他人。当接到来自银行要求确认资料的电话、短信时,应主动致电发卡机构证实,以防止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骗取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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