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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观点
让消费维权成为促进消费的有力举措
作者:徐文智

■徐文智
  网约车司机使用“作弊器”欺诈消费者、新茶饮品牌员工登门求删差评、“仅退款”引发“零元薅”乱象、“AI外呼电推”变身骚扰消费者的新手段……近来,一系列消费领域的热点话题引发公众关注。在热点事件背后,消费者协会组织的维权身影令人瞩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各地消协组织精准洞察、全面分析,勇于发声、善于建言,不断传播与壮大消费维权正能量。(据8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报道)
  受理消费投诉,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是消协组织的一项法定职责。除此之外,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使命。无论是调解投诉或支持起诉,还是发布提示警示或公开消费评议,引导支持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消协组织责无旁贷。
  网约车平台司机使用“作弊器”欺诈消费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车费主动校验机制和防作弊机制,秉持科技向善的经营理念,保障车费计价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新茶饮品牌员工登门求删差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评议,指出经营者既要容得下好评点赞,也要经得起负面反馈,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两地消协及时回应消费热点问题,主动发声为消费者站台撑腰,同时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活动,做得非常及时,有示范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消费品类、新的服务形式不断涌现,经营过程出现新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由事态发展,对于消费者来讲可能影响他们消费的积极性和获得感,从而不利于进一步拉动消费。
  消费者组织对市场出现的消费新问题主动出面,厘清问题实质,指出问题整改方向,并提出各方责任建议,真正发挥了消费者组织作为经营者、消费者、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既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及时化解了争议,防止了事态蔓延。消费者组织的做法既实现了“情理法”的和谐统一,又实现了消费引导“时度效”的协调一致,是消费者组织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的体现。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引导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无论是存量较大的基础型服务消费,还是增长空间更大的改善型、新型服务消费,由于大多涉及无形的服务内容,监管难度更大、投诉数量更多。面对日新月异的消费新现象、新问题,更加希望消费者组织锚定目标、苦练内功,锚定问题、创新实践,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维权提质升级,促进消费、增强消费者获得感上不断前行,让消费维权成为促进消费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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