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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实施办法
遏制企业取名“搭便车”
作者:施本允

  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浙江省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并通过了《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杭州市在企业名称保护领域迈出创新性一步。
  据介绍,《办法》旨在建立预防性保护机制。对于在杭州市范围内已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含简称、字号等),《办法》实施前置性禁限用管理。这意味着,那些意图模仿知名企业的名称,在登记时就会被系统直接拦截,有效地从源头上遏制“搭便车”行为,显著降低因名称混淆导致公众误解和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同时,《办法》创新性地设立分级保护机制。根据企业名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等因素,将其划分为一级预防保护和二级预防保护两个层级。这种保护不仅能覆盖企业名称本身,还能同步延伸保护其关联的知名商标和老字号等权益,将系统性降低知名企业事后维权的经济和时间成本,缩短侵权纠纷的处理周期。
  《办法》将依托杭州市动态保护名录及大数据AI风险预警技术,提升名称登记的智能审核水平;建立两年期的动态评估及负面清退机制,每两年对企业名称的保护状态进行重新评估,对不再符合条件或存在负面情形的予以清退,确保名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未来,杭州市将积极探索与周边城市实现保护名录跨市域互认,为经营主体提供更清晰、稳定的预期,打造更具吸引力、更可信赖的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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