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化解162人预付费纠纷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并配发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显示,通过多部门联动,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何某等162人与某健身公司的预付式消费纠纷,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8年4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何某等162名消费者先后与某健身公司签订《会员场地服务协议》,预付费用办理健身卡,约定在该公司A门店使用。后公司因经营调整关闭A门店,要求会员变更至其他门店继续使用。何某等人认为变更后的门店路途遥远,遂要求解除协议并退还预付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何某等人向重庆市巴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
  巴南区消保委收到投诉后多次组织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为寻求高效化解路径,巴南区消保委查询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参考同类案例成功经验,将纠纷上报巴南区综治中心,综治中心随即会商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开展联合处置。
  巴南区消保委统一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确定剩余课时及应退金额。经梳理,162名消费者尚未消费金额累计达50多万元,各自账户余额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巴南区消保委选取情况具有代表性的何某一案,依法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并提起诉讼。法院启动速裁快审机制,审理后认定因履行地变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判决解除双方服务协议,某健身公司返还未使用的预付费。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无异议。
  示范判决作出后,巴南区综治中心统筹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以生效判决为依据开展警示约谈与行政调解,阐明企业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同时建议健身公司通过延长会籍、升级服务、允许转让等方式提升会员权益,实现留客与增效双赢。在行政调解引导下,健身公司表示愿意再次协商。
  调解小组对消费者诉求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出3类诉求:接受转店并要求补偿、将会籍转让给亲友并要求补偿、坚决要求退卡退款。针对不同诉求,调解小组制定了“分期退款、同城转店、会籍转让”3套菜单式标准和解方案。最终,161名消费者均与某健身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相关支付义务均已履行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本案系因经营者单方变更服务场所引发的预付式消费群体纠纷。通过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构建了“投诉导入—示范定规—联动破局—分类施策”的4步递进式解纷逻辑,实现了纠纷分层处理、系统化解,为同类群体性消费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3 版:热点】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化解162人预付费纠纷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消费者报社有限公司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