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微本报记者 李洪涛
乔迁新居本是一件喜事,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的王先生一家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一件新购置的家具甲醛超标,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日前,经船营区消费者协会调解,经销商不仅退货,还进行了相应赔偿。
投诉 2009年11月,王先生装修好新房后,在一家居市场选购了一套价格7300元的家具。买回家具没多久,王先生闻到室内有一股刺鼻的气味。随后,王先生将这套家具中的书柜送到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进行检验,结果显示,该书柜的甲醛超标,为不合格产品。王先生找到经销商理论,对方只同意折旧退款,拒绝赔偿。王先生投诉至船营区消协。
结果 消协人员受理投诉后,联系家具经销商进行调解。经耐心调解,经销商同意为王先生办理退货,并全额退款。由于王先生家需要放气味并另外租房住,经销商赔偿其租房费用2200元,并承担王先生的检测费500元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