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发布房地产中介行业消费评价报告显示
部分中介机构不使用示范合同文本
作者:徐道旺 郑孝虎


  本报杭州讯 近期,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椒江、温岭、三门和开发区四地工商局和消保委,对台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进行了调查,并于日前发布了《房地产中介行业消费评价报告》。该报告显示,台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不使用示范合同文本等问题,亟待改进。
  据介绍,为深入了解房地产中介行业现状,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近期,台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联合椒江、温岭、三门和开发区四地工商局和消保委,对台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进行了深入调查。期间,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50份,广泛收集消费者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查数据,台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发布了《房地产中介行业消费评价报告》。该报告人为,该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四大问题:
  ——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准入门槛低,中介机构良莠不齐。部分中介机构只有一间房、一张桌子、一部电脑和一部电话,此类“微型”中介机构办事程序不规范,成为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隐患。
  ——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取得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少,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都亟待提高。
  ——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信誉不高,暗箱操作时有发生。在服务中,一些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房源、价格等不实信息,欺诈瞒骗,吃差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介行为不够规范,不使用示范合同文本。调查显示,不少中介机构未使用经备案的示范合同文本,有33%的消费者表示在接受房地产中介服务中遇到过这一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台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及中介执业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大力开展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体系。
(徐道旺 郑孝虎)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维权在线】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部分中介机构不使用示范合同文本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