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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治理十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作者:江毅


  本报讯 从即日起,四川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对开车打电话、向车外抛物等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卢学民介绍,重点依法整治的十类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1.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撒、丢弃物品;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看电视、吸烟;3.货运车辆行驶时遗漏、飘散载运物;4.机动车乱停、乱放;5.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和随意调头;6.故意遮挡、污损(垢)机动车号牌;7.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或占用对面车道行驶;8.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让行人优先通行;9.机动车夜间会车不改用近光灯;10.遇高速公路交通堵塞,占用应急车道。
  此外,考取或发、换驾驶证时,不文明交通行为也将被纳入考试范围。各类驾校如未开设交通文明课时,或课时不够、教师素质不高,影响初学驾驶人交通文明行为养成,交警部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并作为定期对驾驶人培训机构考核排名,受理驾驶人培训机构报考科目日期安排审核的重要内容。 (江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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