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在审理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发现——
■本报记者 游 婕
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与银行业的规范发展”论坛,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有关法官表示,通过审理信用卡诈骗案件案件发现,目前,银行在办理信用卡和监管方面存在四大问题。
——银行对申办对象不认真核查。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是大部分信用卡诈骗犯罪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当一些银行信用卡部门片面追求发卡量时,对申办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不会仔细核实,这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行为人使用虚假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后消费的,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资金的目的。一旦透支得逞,发卡行很难找到实际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
——银行对申办人资信状况掌握不全面。现实中,对于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多数银行基本依赖于持卡人的自报或从业单位的证明,然后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后就予以核准。如此简单的审查手续为信用卡诈骗案件提供了可能。
——持卡人申办多张信用卡存风险。目前,各家银行都发行了多种信用卡,但对于个人申办信用卡的数量没有规定,导致一人拥有多张信用卡成为现实。由于信用卡申领手续简单,银行对持卡人拥有数张信用卡的情况抱有放任的态度,一方面导致产生大量“任务卡”、“睡眠卡”,增加了银行的成本;另一方面促使部分拥有多张信用卡的持卡人“拆东墙补西墙”,利用各银行之间还款日的差别,靠新透支偿还旧透支。当透支额度越来越大,持卡人无力偿还时,随之增加的不是银行的收益,而是风险。
——银行催收欠款手段单一效果差。持卡人透支消费后,银行一般采用打电话和邮寄信件的方式进行催收,手段单一,达不到理想的效果。与此同时,透支的利息却从未停止计算,越滚越大,加大了持卡人偿还的难度,有可能将信用卡透支引发的民事纠纷演变为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