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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消保委公布老年人消费维权调查结果
八成老年人遭遇过消费侵权
作者:邱宁 王照重


    ■邱 宁 本报记者 王照重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老年人消费维权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八成以上的老年人遭遇过消费侵权,其中有关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和售后服务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方面投诉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了解到,3月6日至4月16日,青岛市消保委联合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老年人消费维权调查活动。调查对象为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2866份。
  调查结果显示,在2866份有效问卷中,2348位老年人表示在消费过程中遭遇过消费侵权,占到总人数的81.93%。在被问到“哪些领域中遭遇到的消费纠纷最多”时,被调查者选择市场购物领域(超市、农贸市场、临街商铺)的最多,占48.13%;其次是医疗保健、金融保险等领域。
  调查结果显示,在商品质量、宣传、售后服务3个方面,老年消费者遭遇的消费问题最为突出。在遭遇过消费纠纷的老年人中,有1164人反映“商品质量不合格”问题,占被调查者的49.57%,居首位;48.00%的被调查者选择“虚假宣传、夸大其辞”;选择“售后服务不到位,退换货难”的有38.33%的被调查者。
多数老年人证据意识较弱
  老年消费群体无论是在具体消费过程中,还是在遇到消费纠纷后的索赔中,都显得比较无助。调查结果显示,65.46%的老年人不掌握辨别产品真假优劣的技巧,对于国家有关产品认证的标识知道的不多,半数以上的老年人无法从批准文号上区别药品与保健食品。在回答“不愿购买旅游商品的原因”时,无法辨别商品优劣是主要原因之一。
  在回答“当遇到消费权益侵害,会在第一时间选择做什么”时,仅有2.8%的老年人选择“采用拍照、录音等方式留存证据”,这反映出多数老年人没有在第一时间保留有利证据的意识。在问到“遭遇到侵害消费纠纷达到何种程度时才会考虑采取维权措施”时,有42.80%的老年人选择“无论损失大小,都会考虑维权”,这显示出老年人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方面的意识正在增强。
建议开设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调查中,不少老年消费者反映,商家应当多从老年消费者的实际状况出发,了解老年人的需要。在回答“在消费服务设施方面应当专为老年人做些什么”时,有48.34%的老年人选择“设置老年人消费专区”,有30.37%的老年人选择了“应当听取老年人对于商家的意见”。有57.50%的老年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从老年人实际情况出发,推荐适合老年群体的保险险种。
  针对意见和建议,青岛市消保委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严格监管,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对老年消费群体的特殊保护制度;构筑保护老年人消费权益的绿色通道,如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专用电话,建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组织社会力量设老年人消费维权投诉点,与法律援助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无偿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协助调解不成的老年人进入司法程序进行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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