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协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全力打造学习型队伍
■范 翔 本报记者 何春雷
“大消保”包括哪些内容,上一年度国家出台哪些新政,不记名不挂失的卡丢失后如何维权?近日,记者在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一位工作人员的笔记本上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每周集体学习的内容。据了解,今年以来,天津市消协坚持每周集中学习制度,每周二的下午,天津市消协秘书处全体人员都会聚集在一起进行集中学习。
据介绍,为了建立学习型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意见》,强调要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和崇尚学习的理念,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也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提高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水平学习活动的通知》,布置全国消协系统开展学习活动。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天津市工商局以及中消协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尽快提高工作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如果周二下午没有全局性会议,天津市消协秘书处全体人员就会集中在办公室共同学习。学习的内容是提前准备好的,一般由消协一位工作人员主讲,之后,大家围绕所讲内容进行讨论。
在天津市消协的每周学习记录上记者看到,今年以来,几乎每个周二都有集体学习活动,每次学习一般有三四项内容,其中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如政府工作报告,天津市委全会精神;与消费维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写作技能,如写作基础知识、简报的写法、消费警(提)示写作中注意的问题;中消协和天津市工商局近期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要求。另外,针对社会上一些有关消费维权的疑难投诉、典型纠纷、社会观点等,消协工作人员也进行集中探讨交流。“集中学习的气氛热烈,大家齐聚一堂,围绕某一观点或案例纷纷发表自己意见,你言我语,观点或各异或互补。一些看似枯燥的理论问题,经过大家讨论,变得印象更深、更好理解了。在这样的学习环境中,我们也能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天津市消协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天津市消协年轻同志较多,通过集中学习,大家能更快掌握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时的疑点难点,也促使大家平日里多看书、勤思考,做到了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的统一。”天津市消协副秘书长张翔表示,今后,天津市消协将继续开展一系列学习活动,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真本领,履行好消协的各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