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消委会公布25批次学生用品样品比较试验结果
本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了对南宁市区流通领域学生用品商品开展比较试验的结果。所抽取的6种共25批次样品经过比较试验,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抽取的样品主要来自南宁市部分超市和文具用品专营店,产品涉及橡皮擦、涂改液、记号笔、蜡笔、水彩笔、书写笔等6种共25批次样品,标称涉及生产厂家22家。广西区消委会委托广西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抽取的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比较试验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涉及锑、砷、钡、镉、汞、铬、铅、硒、苯等9种项目。比较试验结果显示,25批次样品完全符合标准,达标率为100%。据介绍,文具用品中的锑、砷、钡、镉、汞、铬、铅、硒、苯等9种化学元素如果超标,会刺激人的眼、鼻、喉咙及皮肤,并对人的呼吸、消化、泌尿、心血管、神经、造血等系统造成伤害。
广西区消委会表示,虽然比较试验结果让人满意,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学生用品时,应尽量在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场购买,不要购买无中文厂名、无中文厂址等中文标识的“三无”产品,不要选择造型奇特、香气扑鼻的学生用品,尽量选择颜色、外观朴素、香味少的用品。在使用学生用品的时候,不要有含咬、吮吸各种学习用品,要养成使用后即洗手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