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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县
联合当地法院设立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
作者:孙旭 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孙 旭 记者薛庆元)针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逐年递增的情况,为更好地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化解双方矛盾,近日,江苏省灌云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与灌云县人民法院共同组成经济合同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小组,在工商局设立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专职负责本辖区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工作。
  据了解,经济合同争议案件在该县法院立案受理后,法院可以从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相关社会经验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调解员参与司法调解工作;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委托经济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行政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灌云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商、消协与人民法院携手共同调解处理经济合同争议,可减轻司法审判工作压力,使行政行为有的放矢;减化争议解决程序,降低争议解决成本;还能有效地化解双方矛盾,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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