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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水管卖进在建小区
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厂家无法提供有效检验报告,针对四川省成都市一在建小区购房者反映的问题,当地质监部门已介入调查
作者:张学勇


    ■本报记者 张学勇
  小区爆管事件频发,水管质量不过关是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在建小区的购房者反映,四川省一家企业卖进该小区的部分水管存在质量问题,经销商与开发商为此发生纠纷。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反映——卖进小区的水管有问题
  四川省川汇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川汇公司)是省内一家较知名的塑胶制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多款给排水管被成都市不少新建小区使用。7月4日,中国消费网四川频道接到成都市上霖东方小区一位购房者反映称,他于7月2日到施工现场去看房子,正遇到开发商四川省东方住宅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川汇公司的经销商闹纠纷,“好像是川汇公司卖给东方公司的水管有问题,开发商因此不收货并把货扣下了。作为业主,我们担心如果这样的问题产品被安装使用,过几年水管出问题,买单的还是我们”。
记者调查——水管未标注生产日期
  7月5日下午,记者赶到上霖东方小区施工现场进行调查,看到一块空地上堆了20余根黑色水管。记者注意到,这些水管每根长约8米,并标注有“川汇,PE100级,SDR11,dn160×1.6MPa”等字样。就业主反映的情况,东方公司的工作人员白女士未予否认,并称该公司已就水管的相关问题两次与川汇公司的经销商交涉,当时确有多名业主在场。
  白女士告诉记者,7月2日下午,川汇公司的经销商将第一批水管送到工地,该公司现场验货人员发现这批水管有异常,如水管上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且川汇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上标注的管材型号非“SDR11”。“没想到,川汇公司次日上午送来的第二批水管与第一批存在同样的问题,我们不敢用了。”白女士说,该公司为此已购买其他厂家生产并能提供正规手续的水管。
  记者注意到,川汇公司提供给东方公司的检验报告上所载的产品规格为“SDR17,PN1.0MPa,dn110”,生产日期为2009年3月11日。7月7日,川汇公司邓副总经理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检验报告上所载产品规格型号虽与实际销售的水管的规格型号不同,但两种水管的原料、工艺、配方等是一样的。至于这批水管为何没有标注生产日期,邓副总经理称,“这不会影响到产品的内在质量”。
事件进展——质监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了解到,国家标准《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000》对PE管材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第8.1.1条规定,“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作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生产期7天尚不足100T,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第9.1条规定,“管材出厂时应标注永久性标志,标志至少应包括厂名、生产日期等8项内容”。
  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邓明攀律师表示,从上述标准来看,川汇公司所提供的检验报告只能证明“2009年3月11日”生产的该批次产品为合格品,不足以证明此次所售产品为合格品;加之其所售产品上未标注生产日期,因此,该批水管事实上已涉嫌不合格。邓明攀特别提醒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限为两年,因此,消费者自购饮水管时务必要选择正规、手续齐全的产品。
  目前,东方公司已经委托权威部门对问题水管进行检测。上霖东方小区部分业主将此问题向当地质监部门反映后,质监部门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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