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 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浙江省安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健全消费维权体系,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点,推行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来,随着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纠纷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多、领域不断扩大、争议日趋复杂和消费者维权需求日益广泛等特点。传统的消费纠纷解决模式面临着成本高、效率低、资源不足等问题。为此,安吉县消保委推行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机制,与本县较具规模的53家商业企业和服务企业签订了消费纠纷和解协议。通过实践,消费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消费者投诉明显减少,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增强,营造了“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朱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