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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
坚持“三项结合”强化《消法》宣传效果
作者:刘克玉 周艳


  本报济南讯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坚持“三项结合”,在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据崂山区消保委负责人介绍,“三项结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主题活动与《消法》宣传相结合。为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崂山区消保委将3·15等大型主题活动与法律宣传相结合,通过主题活动加大法律知识普及力度,通过法律宣传促进主题活动有效开展;二是调解纠纷与《消法》宣传相结合。崂山区消保委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根据产生纠纷的不同特点,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三是法律援助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在受理投诉过程中,崂山区消保委发现有些消费纠纷多次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且一方属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由区消保委所属的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进行民事诉讼,倾力维护其合法权益。
(刘克玉 周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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