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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消保委开展电视购物消费体验活动
两种产品电视购物广告未“吹牛”
作者: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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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代表在做比对试验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了电视购物消费体验,通过比对试验显示,两种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解说词中所宣传的商品用途、性能基本符合客观事实。
  据绍兴市消保委秘书长章建平介绍,近年来,电视购物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可和采用。由于一些经营者诚信意识不够,不少电视购物节目中存在过度渲染品质、商品实际使用功能与事先约定或承诺不符、广告承诺的售后服务不能兑现、异地维权困难等问题,导致电视购物消费纠纷越来越多,逐渐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同时促使企业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近日,绍兴市消保委开展了一次电视购物消费体验。消保委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分别通过电视购物频道“时尚购”、“好易购”,电话邮购了两组“爱仕达炫彩不粘锅超值组”和“朗博飞全能王电热锅”厨房用具,按照电视购物广告内容进行消费体验。消费体验过程包括购买环节、开箱验货、售后服务保障、广告功能体验等,整个过程都在公证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从购买、验货环节来看,两款产品价格信息真实,发票齐全,送货及时,拆箱验货核实货物及赠品数量也符合电视购物广告和咨询信息的要求。在退货环节的体验中,“朗博飞”电视购物广告中承诺“货到满意付款,7天免费鉴赏”。到货后,消保委人员即要求退货一组,结果顺利退货,没有产生争议。“爱仕达”电视购物广告称,“收到商品后在一定期限内可退换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无条件退换货。……不受理无条件退换货”。消费体验中,消保委人员通过电话要求退货时,被对方告知需证明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方可退货,结果未能退货。
  在产品广告介绍功能的消费体验过程中,绍兴市消保委邀请了市区50位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以及公证处公证员参加,见证了活动的全过程。体验活动现场分别播放了两种产品的电视广告录像,并对两种产品自身宣传的特点与普通锅进行了现场比对操作,两位消费者代表根据事先拟定的流程,做了粘锅、油烟、导热、易洗程度的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显示,两种产品电视购物广告解说词中所宣传的商品用途、性能基本符合客观事实,没有出现明显差异。 (本文图片由绍兴市消保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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