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通讯员李绍龙)明明是民营加油站,却打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招牌。11月18日,湖北省房县工商局对一家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个体加油站开出罚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3000元罚款。
此前,房县工商局在成品油市场整治行动中,发现一个体加油站在其设置的牌匾中标注有“中国石油”文字和宝石花图样的标志。执法人员责令加油站提供使用“中国石油”标志的商标许可法律文书,加油站负责人郝某不能提供,并辩称其销售的油品是从中石油公司进的货。执法人员认为,该加油站擅自使用“中国石油”注册商标,已构成商标侵权行为。遂当场责令该加油站拆除侵权标志,并依法作出上述处罚。